财联社9月11日讯,(记者 王海春)佳源国际收到了今年第三份清盘呈请。
佳源国际日前披露,一项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被提交至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发起人为一位自然人,该人士持有公司1450万美元票据。香港特区司法机构网站信息显示,该案件聆讯将于今年11月举行。
佳源集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已与该债券持有人取得联系,将就债券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以达成正在进行中的交换要约及同意征求。
“我们将尽最大可能与该债券持有人达成谅解,如协商成功,其将向高等法院申请驳回清盘呈请。目前了解下来,对方撤销呈请的概率较大。”上述人士补充道。
此前于今年4月,一位持有佳源国际发行本金100万美元债券的投资者,向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提出针对该公司的清盘呈请。佳源国际披露,公司已偿还该债券持有人40万美元,呈请人要求偿还余下已到期约60.2万美元本金及利息。
今年5月,另一位持有佳源国际1000万港元债券的投资者,要求其偿还到期本金、利息,并向法院提出对该公司的清盘呈请。
不过,该公司几个月后便化解了被清盘的危机。佳源国际7月披露,前述两份向香港高等法院就公司提出的清盘呈请已被撤回。
佳源国际收到清盘呈请并非个案,新力控股、融创中国近期先后收到类似呈请;而在今年更早之前,中国恒大、大发地产、福晟国际、天誉置业等企业也曾收到清盘呈请。
融创中国9月8日披露,一位投资人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公司未偿还其持有的优先票据,涉及本金2200万美元及应计利息。新力控股则于8月29日公告,涉及公司一份私募债券(境外融资安排中的一项)的清盘呈请,不久前被提交至香港特区高等法院。
对此,融创中国表示,该呈请的提出不代表呈请人能成功对公司进行清盘,截至目前,高等法院并未颁布清盘令,此清盘呈请不会对公司生产运营和推进债务重组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清盘行为是单个债权人的激进行为,该债权人持有金额占比较小。其未通过信托行而直接发起清盘呈请的法律有效性也有待论证和法院聆讯,公司将采取一切措施抗辩。”融创方面回应称。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翁冠星表示,通常而言,公司清盘分为主动清盘、被动清盘两种,公司的债权人预期该公司无力偿还一定金额债务时,为避免公司因继续消耗、转移财产,进一步扩大债权人损失,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在汇生国际融资总裁黄立冲看来,法院有支持此类呈请的可能性,但从今年的情况来看,目前暂无法院支持此类清盘呈请的案例。
“提出清盘后,房企可向法院抗辩,这一过程的周期较长,时间成本不低。在过往案例中,法院对此类呈请的判定较为审慎,会考虑此举是否将损害其它债权人利益,以及该呈请是否会对行业产生不利影响等。”黄立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除佳源国际此前化解了清盘呈请危机,另一个于今年成功解决此类危机的案例为大发地产。
因未支付本金1500万美元尚未偿还优先票据,今年2月,大发地产及其子公司垠壹香港收到清盘呈请。但此后在7月份,对大发地产、垠壹香港提出各自清盘呈请的呈请人,分别向高等法院提交撤销该等呈请。
一位投行人士告诉记者,部分涉及金额不高的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清盘呈请,未必真的欲令企业清盘,而是希望借此施压,让企业及时履行偿债义务。
一家曾遭遇清盘呈请的房企人士也告诉记者,债权人提出此类呈请的主要目的,是催促房企偿还到期债务。
“如果投资者偿还债务的诉求得以满足,往往会撤销申请。对企业而言,保持稳健运营在当前市场波动期尤其重要,因而与投资人达成谅解,成为企业化解危机的重要因素。”上述人士说。
不过,黄立冲指出,清盘呈请问题未得到解决之前,房企仍可能在公司运营的部分层面受到一定制约。
“需要注意的是,当提交清盘呈请后,则代表公司清盘程序开始。期间,公司产权处置将会失效,公司资产将不得转移,银行通常会在清盘程序开始后冻结该公司相关账户。”翁冠星表示。
“此类呈请或增加企业前景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削弱融资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进而于无形中影响到企业的运营,因而企业应对此类呈请给予重视。”黄立冲补充道。
(责任编辑:李显杰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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