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8日讯 立昂技术(300603.SZ)昨日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昨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需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同时要求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以临时公告方式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公告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发布《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六次修订稿)》。
根据募集说明书,立昂技术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的对象为包括王刚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
截至2021年9月30日,王刚直接持有公司98,537,255股股份,并通过天津宏瑞间接控制公司10,068,549股股份,合计控制股权比例为29.35%,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发行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除王刚外,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其他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70,098,349股,王刚直接持有公司98,537,255股股份,并通过天津宏瑞间接控制公司10,068,549股股份,合计控制股权比例为29.35%,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的上限107,380,499股,则本次发行完成之后,王刚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7,740.71万元(含),其中王刚以现金的方式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除王刚以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王刚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下,王刚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继续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7,740.71万元(含),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7,380,499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期)、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II期)、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至2023年6月23日。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宋华杨、张涛。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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