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为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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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9月9日讯 昨晚,新湖中宝(600208.SH)发布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新湖中宝公告显示,2022年9月6日,公司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8.8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湖集团总资产3,087,709.35万元,负债总额1,475,293.8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12,415.5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8,104.90万元,净利润65,064.27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新湖集团总资产3,228,499.04万元,负债总额1,610,172.7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18,326.29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4,073.38万元,净利润10,162.8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新湖集团为新湖中宝的控股股东。新湖集团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新湖中宝公告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继续建立以人民币50亿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担保。互保的期限:签署日在2023年6月30日前各自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 

  新湖中宝指出,新湖集团资产质量良好、业务发展稳定,且已与公司建立了较长时期的稳定的互保关系,通过互保可为各自的正常经营提供一定的融资保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担保以双方互保关系为基础,且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有有效的风控措施,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0.5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08%;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230.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5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82.60亿元,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29.08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80%、7.13%。无逾期对外担保。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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