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30日讯 昨日晚间,齐鲁银行(601665.SH)披露公告,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22年8月29日对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齐鲁银行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显示,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本行A股股票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本行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本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本行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具体情况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本行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本行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自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募集说明书公告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事项,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经过相应除权调整后的数值确定)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本行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由本行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显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成、许天宇。
(责任编辑:孙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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